重庆文物局:重庆大学博物馆及其所办展览均未备案!

10月14日,一篇《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?》的文章将刚开馆不久的重庆大学博物馆推上风口浪尖。然而,记者采访重庆文物局后发现,重庆大学的博物馆能不能称之为博物馆还有待商榷!

重庆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的处长严小红告诉记者,博物馆是指以教育、研究和欣赏为目的,收藏、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,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。博物馆的设立,应当向馆址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备案。目前,重庆文物局尚未收到重庆大学博物馆的设立备案申请。另外,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,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,将陈列展览主题、展品说明、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,重庆文物局同样没有收到重庆大学博物馆的举办展览备案申请。

 

针对网友质疑重庆大学博物馆部分藏品真伪一事,严小红告诉记者,国务院《博物馆条例》规定,博物馆可以通过购买、接受捐赠、依法交换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。博物馆藏品应真实可靠且来源合法,原则上不应少于300件(套)。藏品应造册登记、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布。藏品是博物馆的立馆之本,接受捐赠的藏品应经得起考验。但藏品不同于文物的概念,文物藏品的认定应依据《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。

 

在展览中,展出的藏品以原件为主,如果是文物,应事先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,使用复制品和仿制品应当明示,以确保展出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。目前,重庆文物局正在与重庆大学积极进行沟通,督促他们进行调查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。